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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开区检察院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情
2021-02-22 10:45:00  来源:徐州经开区检察院

  2021年春节前夕,徐州经开区检察院在四楼会议室举行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中被害人陈某某之子潘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救助金发放仪式,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沈淬主持会议。

  在办理张某某故意杀人一案中,承办人发现犯罪嫌疑人未对被害人家属作出任何赔偿,被害人之子潘某某年仅四岁,其父亲、祖父母近年先后受伤,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其家庭已无收入来源,生活较为困难。为切实保障被害人未成年子女的正常生活需要,经开区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及时作出司法救助决定。

  经开区检察院检察官多次前往安徽省合肥市某镇,主动上门调查核实,为潘某某办理司法救助申请手续以及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此次由于新冠疫情的原因,不能跨省发放救助金。考虑到救助申请人潘某某年仅四岁,其代理人路某某(潘某某奶奶)身体不好,也无法前来,经开区院切实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不给申请救助人增加额外负担,采取现场网络连线方式发放救助金。将救助金发放登记表通过EMS邮寄给申请人,让其代理人路某某签字确认后寄回。同时,联合村委会要求路某某在村委会干部的见证下,书写承诺书,保证把4万元司法救助金用于被救助人潘某某的生活和学习,同时我院和村委会共同对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管理。

  下一步,经开区检察院将积极联合村委会 、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做好对申请人的联合救助工作,定期回访,确保救助救助资金精准投放。

  2020年以来,经开区检察院积极拓宽救助渠道,聚焦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完善“司法救助+志愿服务”机制,助力精准扶贫,传递检察温情,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7件,发放救助金27.5万元。

  编辑:张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