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下发《关于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禁止违规兼职的通知》,指出当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兼职过多过滥,违规取酬、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的隐患较大,必须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据11月6日《南方日报》)。
广东省此番推出的“兼职禁令”对国企领导人可能的兼职取酬、非法利益输送等问题和现象进行规范管理,条条对准了目前一些国企领导人兼职取酬,以及进行非法利益输送的乱象中心,对下一步有关方面治理国企领导人兼职乱象,以及有关国企领导人自觉主动远离这些不当行为,都具有直接和明显的遏制作用和正向引导作用。
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国企领导人员兼职过滥,是因为有利可图。国企领导人非法兼职取酬以及非法利益输送等都只是表象,其权力没有被很好管束,权力制约的制度笼子不密,存在牛栏关猫等制度弱点,以及国企领导人权力可以随时随处“外溢”,这才是深层次病根。
因此,通过制定国企领导人“兼职禁令”,固然可以对部分国企领导人不当兼职取酬以及非法利益输送等浅层次乱象进行打击和遏制,但如若无进一步的限权措施跟进,国企领导人权力之手仍可随处乱伸,即便此次限制的违法违规兼职等问题在强力治理下被制止了,仍保不准还会通过其他或明或暗的渠道一如既往乱伸权力之手。
笔者以为,“兼职禁令”只是开启了进一步严管国企领导人权力“外溢”、滥用的第一步。要让国企领导人手中的权力不随意“外溢”,其中一项基本的工作,无疑就是针对国企领导人手中的权力如何最大限度地在阳光下运行、科学民主地实施,而编织更加科学可行的细密制度笼子,并严格执行和落实。只要国企领导人手中的权力得到有效的限制,没有了随意“外溢”带来额外利益的可能,即便没有国企领导人“兼职禁令”的明确约束,国企领导人兼职取酬甚至进行非法利益输送行为和现象,也会自然而然大大减弱或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