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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余某某、康某某、张某某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
2021-08-12 10:56:00  来源:徐州经开区检察院

  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间,被告人余某某经陈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介绍帮助网络犯罪团伙收款、转账、取现,期间,被告人余某某介绍被告人康某某,被告人康某某又介绍被告人张某某先后加入。三被告人在明知系犯罪所得钱款的情况下,仍采取提供银行卡、收付款二维码等手段进行收款、转账、取现等。

  2021年7月19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余某某、康某某、张某某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

  编辑:张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