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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陈某甲等七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2021-04-08 10:34:00  来源:徐州经开区检察院

  2020年3月至2020年9月初,被告人陈某甲、杨某某、叶某甲、陈某某、林某某、叶某乙、黄某某结伙出境至缅甸联邦共和国,参加由范某某(另案处理)等人组织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被告人陈某甲、杨某某、叶某甲、陈某乙、林某某、叶某乙、黄某某伙同范某某以该犯罪团伙中的B组为单位,相互分工合作,分别以炒股老师、助理等身份,添加被害人微信聊天并将被害人拉入微信群,各被告人同时分别以股民身份使用微信小号在微信群内相互当托,骗取被害人信任,以涨停新股需要在专门炒股软件上申购等名义,诱骗被害人下载虚假炒股软件并向该犯罪团伙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充值,骗取被害人钱财。七名被告人根据各自骗取金额按照一定比例领取提成、奖金。目前已查证,七名被告人共计诈骗陆某某、李某某等55名被害人,诈骗金额共计1700余万元。

  近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陈某甲等七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现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张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