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0日22时许,被告人陈某某酒后驾驶一小型轿车沿长安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泰隆商业街西门附近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被告人陈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47.7mg/100ml血。
2021年2月22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陈某某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现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0年12月10日22时许,被告人陈某某酒后驾驶一小型轿车沿长安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泰隆商业街西门附近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被告人陈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47.7mg/100ml血。
2021年2月22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陈某某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现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