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至12月间,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多次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鼓楼区、泉山区、铜山区等地实施盗窃,盗窃电动车电瓶16组、电动车2辆。经鉴定 ,被盗财物价值合计人民币8320元。
2021年1月22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批准逮捕,现该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2020年10月至12月间,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多次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鼓楼区、泉山区、铜山区等地实施盗窃,盗窃电动车电瓶16组、电动车2辆。经鉴定 ,被盗财物价值合计人民币8320元。
2021年1月22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批准逮捕,现该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