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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落实好运用好《民法典》各项规定
2020-08-25 11:30: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7月9日,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检委会集体(扩大)会议,集中学习《民法典》。会上,省高级法院民一庭庭长王蔚,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姚广建、郑文海结合各自业务领域,对婚姻编和继承编、物权编、合同编进行了阐述及解读。

  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要求全省检察干警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迅速掀起学习民法典热潮;不仅要掌握“法条”,更要领悟“法理”,深刻领悟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的内涵和实质。为此省检察院专门制定了《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方案》,通过召开检委会、举办大讲堂等方式,组织全省检察领导干部和广大检察人员开展专题学习,并要求对40岁以下干警进行抽查考试,切实学深悟透。省检察院在内外网、微信公众号上开设了“民法典在身边”专栏,帮助干警从典型案事例入手,学习理解民法典。省检察院第六、七检察部制定了专项培训方案,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重点学习检察监督案件中涉及较多的民法典知识,加强民法典的理解和适用,提高业务水平,夯实履职基础。

  刘华要求,全体检察干警在学习好民法典的同时,要在检察工作中落实好、运用好民法典各项规定。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司法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客观公正履行刑事检察职责,厘清刑民界限,为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处理好公权与私权的关系,推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运用好民法典关于公共利益保护的相关条款,进一步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的司法保护,落实好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衔接,努力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

  编辑:张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