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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吴小红:守护公益探路者 我辈当扬此浩然
2019-04-23 10:5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人物档案]

  吴小红,1981年6月出生,无党派,现任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先后被记个人三等功二次、二等功一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被授予常州市三八红旗手、最美常州人、常州市检察机关守护公平正义使者、市十佳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被纳入全省民行检察人才库。2018年11月27日,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模范检察官”。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拾冠之 通讯员 宋红冰)“走!我们出发……”上午8:35,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吴小红跟同事坐上车,前往法院出庭公诉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这样的两点一线,她已经走了6年。

  从检6年来,她在案件中“浸泡”、历练,从新人成长为“顶梁柱”,造就“铁齿铜牙”。11月27日,从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吴小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我希望成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这是吴小红“转行”时最初的念想。6年过去,她不忘初心,继续前行。接下来,请跟随吴小红的步伐,来看看她工作、生活的片段……

  有情有义 “邻家大姐”仗剑走天涯

  熠熠生辉的检徽,沉着冷静的风度,初见吴小红给大家的印象就是为“邻家大姐”,身材娇小,眼睛温润如玉,眉宇之间总是透着一股坚定。殊不知,吴小红曾经亦是名法官。

  2006年7月,她从苏州大学研究生毕业后,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工作。6年法院经历,近800起民事纠纷在她一次次不厌其烦的释法说理中妥善被处理。案件调解撤诉率75%以上,没有一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吴小红对那段经历感悟深刻:司法者绝非简单机械的执法机器,学会运用情法理各种方式让纠纷平息,让当事人满意,才是公平正义最大的体现。

  2010年年初,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用超市推车推着一个小女孩在法院门口闹访,猝不及防,老太太突然钻到了警车底下怎么拽也拽不出来。原来,这位老太太代理其5岁的脑瘫孙女,起诉某保健品公司、医药公司生产、销售的液体钙损害其孙女身体健康,致使孙女脑发育不全,索赔80万元。

  几经周转,案件到了吴小红手里,通过和司法鉴定机构、本地儿科专家、食药监管等相关部门人员沟通咨询,他们结论一致:脑发育不全在医学领域尚属未解难题,服用液体钙导致脑发育不全可能性不大。判决这起案件不难,只要驳回诉讼请求就行了。但是5岁脑瘫儿呆滞的眼神和老太太声嘶力竭的言行一直闪现在吴小红脑海里。

  “法律裁判是刚性、冰冷的,但法律之外是否还有柔情?”吴小红起了恻隐之心,想尽力帮帮这对可怜的祖孙俩,向领导汇报自己的想法后,领导也很支持她。吴小红赶到社区为祖孙俩申请低保,了解到孩子父母撒手不管,又苦口婆心地劝说他们有照顾女儿义务,甚至专门抽出时间赶往保健品公司和经销公司去沟通,最终两家公司被这位女法官打动,同意出于人道主义救助其6万元资金。至此,老太太再也没来闹访过。

  执法不忘普法。

  吴小红说她从小就有“仗剑走天涯”的侠女梦,而这把剑,她已经找到了,那就是法律这把利剑。在“江湖路”上,吴小红重披战袍,2012年年底,在全市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考试中,她一举夺魁,走上了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岗位。

  角色虽变 倾注社会责任感不变

  从法院到检察院,从审判者到监督者,吴小红很快适应了角色。领导安排吴小红负责环境保护联动执法、行政检察工作,这两项工作是民行部门正在探索的新领域,对于她而言,更是全新的挑战。

  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之一,近年来,常州全市上下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中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积极部署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工作中,吴小红发现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不仅制约着社会可持续发展,还严重危及到老百姓的身心健康。吴小红边学边干,走访环保局,参加环保联动执法专项检查,很快发现环保案件除了调查难、追责难外,对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有效修复更是难题。

  2014年4月,常州市新北区连通长江和京杭大运河的藻江河水质遭到严重污染,长达1公里的水域呈暗红色,恶化的水质严重影响到周边群众的饮水安全。作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常州市院、新北区院民行部门也都派员提前介入,吴小红正是该案承办人之一。经全力调查,最终确定一家化工企业违反环评规定,将生产废水排放至化粪池,再由化粪池排放至藻江河。除了对该化工企业相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外,常州市检察院支持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由吴小红代表检察机关支持出庭,该化工企业被判环境污染修复费用647万元。经过治理和修复,藻江河恢复了往日的清澈。

  守护公益勇探路,我辈当扬此浩然。 “面对环境问题带来的一系列危害,我们应当认识到环境保护任重道远,并非得让哪个部门、哪家单位给包圆儿了,必须敢于创新、勇于担责,正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2015年9月,在吴小红积极倡导下,常州市绿色公益协会、常州市环境资源保护公益协会以及全省首个环境公益律师队伍成立。“我希望更多更广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环境公益保护行列中,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吴小红如是说,作为一名公诉人,我很庆幸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能够见证中国法治不断走向完善的过程。

  破冰之举 敢吃螃蟹第一人“不好当”

  武进区遥观镇建农村村民许建惠、许玉仙长期无证经营清洗废树脂桶和废油桶业务,并擅自处置清洗后产生的废水、废渣,致使场地地下水和土壤严重污染,洗桶场地留存大量有毒废桶、废水和残渣,而污染场地距离坊前村仅10米。当地村民只要一谈起污染带来的影响,便会怒从心头起。

  然而,新修订的环保法对于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有了新要求,接手该案后,吴小红走访发现全市登记在册的环保公益组织均不符合规定,为此,她萌生大胆念头:是否由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对许建惠、许玉仙环境污染案提起诉讼?不过,敢吃螃蟹第一人的确是“不好当”!在接下来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吴小红和民行干警一次次到污染现场实地勘察,场地内刺鼻的气味呛得她咳嗽不止,同事提醒她戴个口罩,可是她却说,带上口罩调查像啥样?就这样,她强忍着阵阵恶心,将场地面积、废渣、废水池进行了测量、清点、拍照,留存了宝贵的原始证据。

  民事案件不同于刑事案件,证明标准和证据要求迥异。审查全部刑事案件卷宗材料后,吴小红发现现有的刑事证据根本无法满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就拿环境调查评估报告而言,刑事侦查阶段虽然形成了报告,但对许建惠、许玉仙经营4年排放的废水量以及环境修复费用均没有细节论证,如果不找到相关依据,调查评估报告作为关键证据证明力将大打折扣。

  于是,吴小红展开了第二轮调查。市区环保局、水利局、水文监测站、规划局、当地镇政府、污水处理厂、有洗桶资质的企业无一遗漏。经过比对、分析、核实,最终确认被告洗桶产生的废水量至少为500吨,并计算出废水治理成本和环境修复费用完善环境调查评估报告。

  吴小红深入一线现场勘查。

  2015年12月18日,经层报最高检审批,常州市检察院就许建惠、许玉仙污染环境一案向常州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案成为了试点后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直接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

  2016年4月14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庭座无虚席。100多名来自广东、贵州、省内检察系统的同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旁听,新华网、中吴网对该案进行现场直播。从宣读起诉书,到庭上发问、出示证据,吴小红都掌握着节奏,慷慨陈词、泰然自若,牢牢把控着庭审主动权。经过5个多小时的开庭审理,最终经合议庭评议,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判令两被告清除现场遗留的危险废物,修复被污染的环境,承担赔偿费用150万元。

  战绩赫赫铿锵玫瑰吐露别样芬芳

  “当主审法官敲响法槌,当庭作出宣判支持公益诉讼人全部诉讼请求的那一刻,我们内心充满着激动,不仅是因为之前无数个夜晚挑灯加班,分析案情、讨论案件、制作预案的辛苦在那一刻终于得到了肯定,更是在于通过我们的努力,环境修复终于有了着落,这也意味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试点之路上走出了完美的第一步。”回顾这起备受瞩目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吴小红感叹道:“必须感谢我们团队中的每个人,加班加点成了家常便饭,是她们给了我走下去的勇气和信心!”

  据了解,常州市民行部门素有巾帼条线之称,女干警占了一大半。作为该市检察系统最年轻的80后女处长,吴小红也被同事们戏称为娘子军统领。

  “吴处长是一个急脾气,说话、走路、做事都喜欢风风火火,做什么事情都喜欢及早准备。”女干警苏丽芬介绍说,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出庭对检察人员来说是一次全新的挑战,“首例”就意味着没有可以借鉴的先例,为了将案件事实以最直观清晰的形式展现给旁听群众,配合公益诉讼人呈现庭审视听结合的精彩效果,苏丽芬将庭审预案反复琢磨、演练,围绕庭审程序和证据精心制作了98多页的PPT。开庭当天,吴小红团队不仅在举证阶段实现了同步电子示证,在宣读起诉书、专家辅助人发表意见和结案陈词阶段也用生动的图片和简练的文字说明,让每一份证据、每一个重点得以全面的呈现,使得证据和事实直观、完整地在庭审过程中予以展示,有力的支撑了公益诉讼人的每一个观点。

  公益诉讼人吴小红在法庭上的忙碌身影。

  如果说未雨绸缪是吴小红工作上的最大特点,那么热心肠也是她为人方面的最大特色。热情的态度,亲切的话语,阳光的微笑,让她身边的每个人都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她的实在,她的温暖。“吴处长到检察院时间虽然不是很长,但是大家无论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有什么问题,都喜欢来跟她商量,和她探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女科长戎境莲说,想当初,许建惠、许玉仙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令她敏锐地察觉到“这不仅仅是简单的刑事案件”,于是立即向市检察院移送线索,事后又跟吴小红结下不解之缘。在戎境莲眼中,基层院的民行干警有什么问题,也总是习惯拿起电话就打给吴小红,她总是耐心的解答,而且尽可能全面的给予答复。

  “我们条线的检花们个个都顶半边天,没有大家辛勤的付出,就没有全国首例民事公益诉讼的完美收官。”吴小红笑着说,2017年6月30日,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结束。试点期间,吴小红带领团队排摸案件线索1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7件,提起公益诉讼8件,6起案件已经开庭审理,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挽回国有资产损失7280余万元。不仅如此,溧阳、经开区等基层院还探索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常州的试点为建立完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样本。”最高检、省院领导高度评价。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作为业务骨干、全国模范检察官,吴小红除了忙执法忙普法,还承担着向行政公益诉讼领域进行创新探索。吴小红自信地说:“公益诉讼的春天来了,现在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一以贯之,在披荆斩棘中阔步前行。”

  [人物语录]

  检察官就像是行侠仗义的剑客。报考检察院,肯定或多或少心中都有身体力行、除暴安良、匡扶正义的理想和抱负,也会有着对法律的敬仰或是对检察职业的崇拜之情。——(谈到刚来检察院踏上新的岗位,吴小红颇具“女侠”风范)

  作为检察官,我们的任务就是办案,但在日复一日的办案过程中,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或是困难,也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懈怠,这就需要我们始终秉持法律情怀,坚守那份初心,用心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完成每一项任务。——(办案过程中每每遇到困难时,吴小红宽慰小伙伴)

  为了办好这个案子,不记得我们多少次在炎炎夏日,迎着刺鼻的臭味现场勘查;不记得我们多少个晚上在办公室里挑灯夜战,40多页的庭审预案里倾注着我们太多太多的心血;不记得多少次我们坐动车到省院请示汇报,也不记得为了庭审的每一个程序,每一个细节,或是称谓、或是席卡的摆放。——(谈及挑战全国“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的背后故事,吴小红坚持亲力亲为)

  编辑:张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