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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是哪种醉酒状态
2019-12-19 15:03:00  来源:检察日报

  2019年8月9日,公安机关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刘晓东(化名)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移送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刘晓东系一名餐馆服务员,案发当天下午3点多,他与同事在餐馆喝酒聊天,后发生口角,他从厨房拿出两把菜刀威胁他人,将厨房内的两个泡菜坛砍坏,并持刀驱赶前来劝架的店长及服务员。公安民警及执勤武警到达现场,刘晓东持刀与民警、武警对峙后被制服。

  详细阅卷后检察官发现,刘晓东在侦查阶段的几次供述中均提出,自己饮用了近一斤白酒,已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对饮酒后发生的事情完全没有印象。其辩护律师提出,刘晓东因大量饮用白酒形成了病理性醉酒,对酒后的行为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这里所指的醉酒,并没有明确规定是生理性醉酒还是病理性醉酒。办案检察官为了回应对方辩护律师提出的观点,查阅了大量法律书籍及案例,了解到醉酒分为病理性醉酒和生理性醉酒。病理性醉酒发作时醉酒者有意识障碍,可出现错觉、幻觉和片段妄想。生理性醉酒,是通常最多见的一种急性酒精中毒。生理性醉酒后一般人并不完全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由此可见,病理性醉酒可能属于一种精神疾病。那该案案发时,本案犯罪嫌疑人刘晓东究竟处于哪种醉酒状态呢?

  为了弄清这个问题,检察官咨询了湖南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对病理性醉酒和生理性醉酒产生进行了更深入的了解:病理性醉酒较为少见,可能与患者的个体素质或原有脑损伤如外伤后遗症、癫痫、脑动脉硬化等引起大脑不耐受酒精有关。另外,过度疲劳或长期严重失眠有时可能促使病理性醉酒的产生。经调取刘晓东入看守所时的检查报告和询问刘晓东本人及家属,排除了刘晓东患有癫痫、脑动脉硬化、外伤后遗症等病症,也查实了案发当天刘晓东并非处于过度疲劳或长期失眠等状态,刘晓东属于病理性醉酒的生理条件基本可以排除。

  在此基础上,检察官再次对刘晓东进行讯问,此次,刘晓东终于承认他虽然不记得所有细节,但对砍坏泡菜坛、持刀驱赶店长以及向民警挥舞菜刀等情况都有记忆。据此,刘晓东在作案时处于病理性醉酒的情况可以完全排除,其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确定刘晓东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后,检察官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进一步审查。本案公安机关移送案由为寻衅滋事罪,但从查清的事实来看,刘晓东推人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他人受伤等情节恶劣的后果,其损坏的泡菜坛价值也未达到价值2000元以上的构罪标准。那他醉酒后闹事的场所在一餐馆内,其行为是否达到“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呢?经询问证人和查看监控视频可知,刘晓东系该餐馆员工,餐馆内只有该店的几名员工在场,没有其他不特定人员,案发当时的餐馆不宜认定为公共场所。因此,检察官认为,其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那刘晓东的行为是否涉嫌其他犯罪呢?根据出警民警和武警的陈述及监控视频显示,刘晓东持菜刀与民警、武警对峙,在民警持防爆叉要求其放下菜刀时手持两把菜刀向民警挥舞,并在武警持枪要求其放下菜刀时向武警投掷菜刀,菜刀险些砍中现场的武警和民警。其行为属于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刘晓东的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

  2019年9月,天心区检察院以刘晓东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10月14日,天心区法院审理该案,开庭时,被告人席上的刘晓东低头认罪,法院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编辑:张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