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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公用路
2019-11-27 10:39:00  来源:检察日报

  早上,我穿上运动服,开始了我每天的“万步行”。不知不觉间,我走到了李林和杨军住处,看到那段宽敞明净的水泥路,心头一阵爽快。

  去年,应院党组安排,我和干警王新华、张建军组成工作队派驻谷城县后庄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10月,李林的邻居杨军新房落成,为了便于通车,他打算将门前的老路加宽硬化。可路面加宽必须要砍掉李林家门前的几棵树。本着利益共享的原则,杨军想自己掏钱修路,认为李林应该没有什么想法,于是在没有得到李林同意的情况下就找人施工。李林知道后便叫家人阻拦,结果两家发生了争吵,杨军修路之事也因此搁浅。

  年底,李林打工回家,杨军找到了村支两委,请求帮忙化解矛盾,谁知执着的李林一口否决。后村支两委又找来了镇司法所人员帮忙化解,李林给出的答复让杨军更是“生气”,他说砍树可以,但得赔偿树木的损失费。杨军考虑到修路是自家出钱,两家获益,利益共享,让他赔钱不合情理,于是将事情搁下了。

  今年我们工作队入户走访了解这一情况后,便接手化解这一矛盾。我们要来了李林的电话号码,给远在深圳打工的李林打去,向李林介绍我们的工作出发点,还给他讲解美丽村庄建设政策和杨军出钱修路的好处。李林起初以为我们是杨军请来的说客,没说上几句就将电话挂了。在一次走访时,我们听说李林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叫王民,李林很多事都找他商量。

  “借王民之口沟通劝说肯定有收效!”抱着这个想法,我们找到了王民,提出了让王民全权代理的计划,得到了李林的认可,然后我们将王民引荐给杨军。在王民的斡旋下,两家达成了协议。李林不仅让家人砍掉了门前的两棵树,而且还投入了部分资金。前些时间,李林回家,王民还牵头让李林和杨军把酒言欢,握手言和……

  看到这段长度不过50米的门前小路,我感慨万千,原地跑了两分钟。

  (文字整理:袁正昌)

  编辑:张露露